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(wen)題如下(xia):
1.租賃前雙方調研深度不夠,從(cong)而(er)造(zao)成決策失誤。
如事前認為租賃(lin)設備比較合算,而實際施工中由于某些(xie)原因致使租賃(lin)時間延(yan)長或工作量增加(jia),導(dao)致租賃(lin)費用大增;
由(you)于對施工機械性能(neng)不了解,從而使租賃設備(bei)形(xing)成大馬拉(la)小車而增加了費用。
2.目前尚無(wu)設備租(zu)賃標準化格式合同文本,造成(cheng)租(zu)賃合同不嚴密,履(lv)行中(zhong)發生糾紛。
雙方在簽訂合(he)同時,由于對大型機械使用風(feng)險意(yi)識不(bu)強,合(he)同缺乏準確(que)性(xing)、嚴密(mi)性(xing),對設備返還狀(zhuang)況和完整性(xing)沒有嚴格的界定。
3. 設備操作人員隨機而(er)來,但(dan)機械日常(chang)維修由誰(shui)負責在(zai)合同中未說清楚,造成設備在(zai)現(xian)場管理不善,使設備租、管、用(yong)脫節。
租賃設(she)備進入施工(gong)現場后,承租方對設(she)備的使用(yong)(yong)管(guan)理不(bu)善,施工(gong)方案不(bu)完善和(he)未(wei)制定租賃設(she)備現場管(guan)理辦(ban)法,致使設(she)備閑置,降低(di)使用(yong)(yong)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選擇好租(zu)賃公司(si),還不可對合同馬虎。否則后期出現問題將是一個很大的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