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(yao)問題如下(xia):
1.租賃前雙方調研深(shen)度不(bu)夠,從而造成決策失誤。
如事前認為租賃(lin)(lin)設(she)備比較合算,而實際施(shi)工(gong)中(zhong)由于某些原因(yin)致(zhi)使租賃(lin)(lin)時間延長或工(gong)作量(liang)增(zeng)加,導(dao)致(zhi)租賃(lin)(lin)費用大增(zeng);
由(you)于對施工機械性能不(bu)了解,從而使(shi)租賃設備形(xing)成(cheng)大馬拉小車而增加了費用。
2.目前尚無(wu)設備(bei)租(zu)賃標準化格(ge)式合同(tong)文本,造成租(zu)賃合同(tong)不嚴密,履行中發生(sheng)糾紛。
雙方在簽訂合同時,由于對(dui)大(da)型機械(xie)使用風險(xian)意(yi)識不強(qiang),合同缺乏準確性、嚴密性,對(dui)設備返還狀況和完整性沒有嚴格的界(jie)定(ding)。
3. 設(she)備操作人(ren)員隨機而來,但機械日常維修(xiu)由誰負責在合同中未說清楚,造(zao)成(cheng)設(she)備在現場管理(li)不善,使設(she)備租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(lin)設(she)(she)備(bei)進入施工現場后(hou),承租(zu)方對設(she)(she)備(bei)的使(shi)用(yong)管(guan)理不善,施工方案不完善和未制(zhi)定租(zu)賃(lin)設(she)(she)備(bei)現場管(guan)理辦法,致(zhi)使(shi)設(she)(she)備(bei)閑置,降低(di)使(shi)用(yong)效(xiao)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選擇好(hao)租賃公司,還不可對合同馬虎。否則后期出現問題(ti)將是一個很大(da)的麻煩。